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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印度政府約束了我國和其他與我國有土地鴻溝的國家參與商業性煤礦拍賣。
印度煤炭部已對本年6月發布的用于煤炭商業挖掘的投標文件發布了勘誤表。
荔灣電纜印度政府已檢查了現有的外國直接出資(FDI)方針,并修訂了《2017年外國直接出資兼并方針》中該方針的3.1.1段。
依據修訂后的內容,“任何一個與印度接壤的國家的實體或許或對印度出資的實益擁有人地點的實體或許居民都只能在政府規則的范圍內進行出資。”
本年6月,印度總理納倫德拉·莫迪(Narendra Modi)啟動了41塊用于商業采礦的煤塊的拍賣程序。
印度議會3月份通過了一項商業挖掘法案,該法案將為一切國內和世界礦業公司敞開煤炭行業。
本年1月,印度環境部同意了10個年產能為160Mtpa的煤礦項目。